最新政策!这个地方试点发展中深层地热能供暖

发布日期:2023-07-19浏览次数:2094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三项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的方针、四项加大地热发展保障力度的规划及三项组织保障措施。《意见》规划,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2500万平方米。

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要构建地热能产业发展新格局,结合地热能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市(州)中心城区为重点,鼓励县域城镇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全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企业,充分利用全省地热能优质资源,积极培育本土企业参与省内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快形成完整的地热能勘查开发利用上、中、下游产业链体系

  同时《意见》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地热能资源满足条件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优先使用地热能供暖(制冷)试点示范。加大推进在不同利用方式、不同应用场景的重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地质勘查、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经验,探索适合省内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商业模式并在全省推广。

  《意见》重点提出要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根据各地区地热能资源禀赋特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先利用取热不取水技术,分类实施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重点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建筑应用,鼓励使用污水源、中水源和工业水源(工厂余热)热泵供暖(制冷),合理取用地表水源热泵供暖(制冷),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水热型)多元梯级综合利用,试点发展中深层地热能清洁供暖应用,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开发模式。

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

  在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领域,贵州省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地热能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实施。《意见》规定,达到一定规模(地源热泵机组制冷量1000千瓦或供暖(制冷)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供暖(制冷)项目实施备案管理,规模以下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需向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登记。

  《意见》强调要加强项目监测监管。积极建立和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前期准入、中期建设、后期运行的监督体系,在项目的规划、备案、勘查、设计、施工、运行、监测等方面形成统一管理。建立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后期评估制度,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对岩土体、地下水等造成影响进行持续监测,确保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地热能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

  《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项目数字化管理。依托全省大数据资源优势,推动大数据在地热能勘查开发项目中深度应用。省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业主单位在国家地热能信息管理平台中录入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在供暖(制冷)期内按月更新项目运行状况,并定期将地热能开发利用数据报送统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勘查开发单位建立地热能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温度、流量等动态物理信息的综合监测。取水的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勘查开发单位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为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意见》采取了多项措施。提出支持重点技术攻关创新。将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对地质环境影响、岩溶复杂地层地埋管施工关键技术、浅层地热能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岩溶石山区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尾水回灌技术、中深层地热能岩溶热储高效开发关键技术等研究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统筹,引导有关方面加强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钻探施工、热储增能、多元梯级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攻关。

  同时提出要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结合省内岩溶石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岩溶发育强烈的特点,依托国家地热能勘查评价、开发利用、运行监测等标准规范,进一步研究制定全省不同类型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及运行监测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科学指导全省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有关能源专项资金支持地热能供暖(制冷)示范项目实施,引领全省地热能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地热能产业。同时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培育和开发计划,开展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

  《意见》规划,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1200万平方米,节约标准煤111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267万吨/年,在贵阳、遵义、铜仁、黔南、黔东南等基础条件好的市(州)建成一批地热能供暖(制冷)试点示范项目,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逐步健全完备。

  到2030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2500万平方米,节约标准煤232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554万吨/年,初步实现地热能供暖(制冷)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基本形成全省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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